9月12日,为进一步推动全省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建设,提升辅导员科研素养,培育辅导员骨干人才,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印发了新修订的《陕西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决定设立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建设项目。
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高校学生工作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工作室以提升辅导员育人能力、促进辅导员成长发展为主线,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构建前辈领航、朋辈互助、同行交流平台,创新打造陕西省高校辅导员学习成长“共同体”,培育一批省级、国家级辅导员骨干人才,产出一批创新成果和实践范式,打造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辅导员育人品牌。
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有成员10—15名。工作室实行限额申报,各高校根据申报名额、申报条件和本校实际情况进行遴选、推荐。省委教育工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拟培育建设工作室名单。拟培育建设工作室名单经省委教育工委研究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工作室培育建设期为3年,建设期满后,省委教育工委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正式命名。对工作室的考核采用年度考核与终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室予以撤销。工作室培育建设期满后,所在高校应继续加强工作保障和支持,确保工作室持续高质量发展。省委教育工委将根据需要赋予工作任务,给予一定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
(陕西日报)
(责编:黄莎 审核:韩芳 签发:吕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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