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记者获悉:近日,省医保局印发《关于医保赋能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结合医改工作、医保重点任务和创新举措,从发挥医保基础性作用、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推动药耗集采扩围提质、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等12个方面提出40项具体措施支持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了支付方式改革特例单议、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强药品数据共享、支持中医药发展、开展医保费用预付、强化协商机制等措施,通过对特殊病例单议支付方式,解决医疗机构收治复杂危重患者费用负担;畅通申报项目价格渠道,建立动态调价机制,使医疗机构收费更加合理,促进医疗机构新技术应用;开展医保药品云平台建设,畅通医疗机构和生产流通企业的药品数据信息渠道,满足机构用药需求;完善中医优势病种医保支付机制,支持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诊疗;强调加强协商谈判,医保系统与医疗机构要开展良性互动,对涉及重大待遇调整、费用支付、结算管理等事项充分沟通谈判,建立双向反馈机制,高效解决问题需求。
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对医保系统的政策培训,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推动陕西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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