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咸阳》讯:近日,咸阳市公安机关查处多起非法销售、存储、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现对5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2024年12月20日,礼泉县中山街杨某非法销售、存储烟花爆竹34箱被查获,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2、2024年12月26日,秦都区陈杨寨梁某非法存储烟花爆竹69箱被查获,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3、2024年12月26日,乾县临平镇袁某非法存储烟花爆竹24箱被查获,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4、2024年12月28日,泾阳县云阳镇高某非法存储烟花爆竹29件被查获,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5、2024年12月31日,李某驾车在秦都区世纪大道一小区门口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被查获,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法律提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将依法依规对其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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