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咸阳》讯:年度报告是企业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年报数据是企业信用数据的重要来源。为了保障广大市场经营主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切身利益,咸阳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全市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务必珍惜信用,依法年报和公示信息,守法诚信经营。

咸阳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国家《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全市各类已登记注册办理营业执照的市场经营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依法自主填报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除了传统的电脑端外,市场经营主体还可以通过手机端等多种方式进行填报。已经填写年报信息的,没有点击“公示”按钮的,不算年报成功。年度报告内容不准确的,可以于6月30日前进入“编辑”页面进行更正,6月30日后更正功能关闭。
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逾期公示即时信息或年报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最高可能面临吊销执照或20万元的罚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强化信用监管,实施联合惩戒,在市场准入、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咸阳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负责人表示,年报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出现代为办理的情况。企业如果收到包含网站链接的陌生短信及收费电话,提醒“年报公示、工商年报、营业执照异常、营业执照注销”等内容,要求输入银行卡号和验证码或者需要收费等信息,请一定提高警惕。
(来源:咸阳市市场监管局)
(责编:高敏 审核:韩芳 签发:吕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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