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咸阳》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27日在北京举行。352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368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受到表彰。陕西省4个集体和4名个人受到表彰,其中,咸阳1人受到表彰。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表彰对象(陕西省)
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街道办事处
陇县固关镇固关街村村民委员会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战略和规划处
西安交通大学“一站式”学生社区“同心圆”民族团结工作室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表彰对象(陕西省)
马英(女,回族)安康市汉滨区老城街道鼓楼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晓龙 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街道电视塔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强 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文汇路派出所所长、一级警长
杨怀勇 铜川市耀州区永安路街道东站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新华社 古都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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