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咸阳》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展现脱贫攻坚取得的巨大成就,生动讲述咸阳广大干部群众投身脱贫攻坚的伟大实践,广泛宣传扶贫一线的感人故事和先进典型,展示社会各界凝心聚力决战决胜的精神风貌,营造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浓厚氛围,根据《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安排和中省市相关部门的要求和部署,咸阳市“我所经历的脱贫攻坚故事”征集展示展播活动正在火热进行中。
一、活动主题
围绕“我所经历的脱贫攻坚故事”主题,以脱贫攻坚的参与者、受益者、见证者为对象,通过图文、视频等方式,讲述、记录亲身经历或所见所闻的脱贫攻坚故事。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咸阳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办单位:咸阳市扶贫开发局
咸阳市广播电视台
三、作品类型及要求
(一)总体要求
1.主题鲜明:
作品内容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所体现的政治立场必须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符合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政策保障等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讲好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故事,透过“小场景”、“小故事”,讲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在基层的生动实践,展现广大干部群众投身脱贫攻坚的新时代风采,传递向上向善的价值力量。
2.时间要求:
作品的创作及取材时间为——党的十八大召开(2012年11月8日)以来至2020年9月20日。
3.版权要求:
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报送者必须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所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可以部分取材于公众图片、视频素材进行创造性的编辑制作,但不得超过作品总篇幅、时长的四分之一;作品如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创作权益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评选资格,涉及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所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主办方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用于与主办方宣传相关的用途,不再支付费用。
(二)分类要求
1.文字类:
作品体裁不限,字数一般不少于1千字、不多于1万字,须为真人真事,要求语言文字生动、情感真挚、事例典型,格式和用语符合相关规范。要素不全、格式混乱、错漏明显、制作粗糙的作品不得推荐。作品必须为原创且未发表,严禁剽窃、抄袭,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2.图片类:
图片作品要求原创,画面清晰、有说明性文字、有故事性,图片为jpg格式,可以单张也可以组图。优先征集反映脱贫攻坚前后变化对比的图片。
3.视频类:
(1)微视频。微视频作品为聚焦真实温暖感人的影像片段,时长在3分钟以内,格式为MOV、MP4(mp4格式不得低于15M码流),视频标准为1920×1080(无损高清格式),音频声道分为1声道(解说、同期声)、2声道(音乐、音效、动效),最高电频不能超过“-8dB(VU)”,最低电频不能低于“-12dB(VU)”,字幕位置居中,黑体字60号,字边加阴影。视频中不得添加任何水印标识,不得插入任何商业广告。
(2)微电影。微电影作品按照时长分为5分钟、15分钟及以上类两个类别。作品可采用动漫微电影、纪实微电影(真实演绎)、专题片、纪录片、故事片和微视频等多种体裁,在故事讲述、影像风格、美学追求和制作水准等艺术与技术方面有优良表现。采用MP4标准格式,字幕必须为简体字,片中不能添加任何水印标识、不得插入任何商业广告。
四、征集时间和方式
征集时间为2020年7月中旬至9月20日。
采取两种方式进行征集:
(一)面向社会征集
主办方在咸阳市广播电视台《看咸阳》APP和《咸阳视听网》等融媒体平台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作品。
作者将作品直接寄送征集展示展播活动办公室:咸阳市广播电视台新媒体运营中心,或微信工作群(见后),由专业人士进行初审,负责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汇总。
(二)组织各地报送
发出征集通知,各县市区按要求广泛组织动员扶贫工作者、驻村工作队员、广大群众和文学、摄影、微视频(微电影)爱好者参与征集活动,聚焦活动主题征集、创作并报送作品。全市各级扶贫机构和县市区扶贫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固定专人对接落实撰写摄录各项工作任务、督促作品征集顺利进行。报送的作品由推荐单位进行初审,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寄送征集活动办公室,做到随审随报。
所有投稿作品的电子版请在邮件中标注为“扶贫征集”字样发至邮箱:xyxinmeiti@163.com。
联 系 人:苟妙侠 张涛
联系电话:33313018、13429709091、13659106806
工作微信:“咸阳市扶贫宣传展播工作群”。
五、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作品将评选出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六、成果运用
获奖作品在咸阳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平台刊发,优秀作品选送上报在新华网、国务院扶贫办官网与两微一端、《中国扶贫》杂志、“中国扶贫”微信公众号、中国扶贫网等平台选登、刊发和展示,并推荐在中央新闻媒体、有关商业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刊发播出,在重要展览展示活动中选用展出,选取部分征文获奖作品结集出版。
七、其它事项
(一)本次征集展示展播活动中的所有报送作品不得出现有违背社会公共道德、侵犯他人隐私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内容。
(二)为方便评审,所有参加征集人员不得把作者相关信息写在作品正文中。
(三)具体事宜由“我所经历的脱贫攻坚故事”征集展示展播活动主办方负责解释。
咸阳市扶贫开发局
咸阳市广播电视台
二O二O年八月三十一日